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理事单位在推动行业发展方面的作用,表彰在商业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支持协会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促进商业网点和商业地产的健康、科学、有序发展,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以下简称:网联会)决定,2011年在理事单位范围内开展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为使评定活动规范有序,本着自愿、权威、严格、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网联会负责解释。
申 报
第二条 申报资格
1、本次申报集体(个人)面向网联会理事以上单位。
2、在推动行业发展、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3、每个单位(个人)年度限额申报一次。
4、申报单位(个人)须按时交纳会费并履行理事义务。
第三条 申报程序
根据自愿原则,按要求如实填写和备齐申报材料后,将电子文档发至网联会会员部邮箱,文本文档加盖公章后快递至我会。
第四条 申报材料
1、《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2011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2011年度项目开工建设、开业或经营面积,企业管理制度,年营业额等;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已获得的主要荣誉证明;
6、个人参评者需提供《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2011年理事单位先进个人申报表》及“2011年度及近年来的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7、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以A4规格装订成册并一式两份,封面注明申报单位(个人)。
8、申报单位(个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评 定
第五条 评定程序
1、网联会收到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后进行评定。
表 彰
第六条 在“2011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五届二次理事会”上,向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2011年理事单位“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获得者授予牌匾(证书)。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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