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会员注册
加入协会 | 精彩图片 | 专家论坛   
网站首页 协会介绍 加入协会 标准化 行业信息 政策法规 商业网点 商业街区
领导讲话 经验交流 理论研究 分支机构 企业之窗 社区商业 协会公告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协会介绍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简介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简称“中国城商联”),是1987年经商业部报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行业管理机构,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981)103号文件规定的“各城市按住宅面积7%的比例收取商业网点配套费,以安排商业企业经营”的文件精神,负责征收、规划、使用全国城市商业网点配套费,同时负责全国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是国务院系统最早和唯一承担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职能的联席机制和国家一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党的工作领导机构为中央社会工作部,主要行业管理部门为商务部。

中国城商联是由从事商业服务业产业体系建设、新型城镇化、商业街区、城市商业综合体、社区商业、县域商业体系、商旅文产业、商业地产、商贸物流、商业服务业碳中和、商业资产评估、农产品产权交易、商业大数据、智能商业、商业科技、商业文化创意、商业装饰设计、商业创新、商业物业、商业服务业、商业文化金融、儿童商业、地下商业、商业信息化、城市更新等机构、单位、企业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主体之一,会员分布和活动区域为全国。

 

一、本会宗旨

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发挥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服务会员,加强自律,勇于开拓,不断创新,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和商业服务业体系的产业融合与健康发展,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二、工作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核准生效的《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商业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商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加快商业服务业品质化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跨界融合的商业服务业产业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和消费升级需要,重点开展城市(镇)商圈和城市(镇)商业体系建设以及城市商业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

(一)指导各地分层分类、因地制宜优化城市商业布局,重点推进各城市商圈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合理优化核心商圈、区域商圈、社区商圈、产业集聚商圈、新兴商圈、集镇商圈空间布局、业态结构、发展规模和功能要求。

(二)按照全国首个《商业街分类指导规范》团体标准,由步行商业街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商业街(区)分类指导工作。

(三)根据国务院十七部委《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工作,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商贸中心为纽带、以农村商业网点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丰富农村消费市场,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乡镇主导产业,按照商贸主导型、农林业休闲主导型、特色产业主导型、旅游主导型、研学主导型、养生养老主导型、交通物流主导型、边贸物流主导型等八种类型,指导规划建设一批县域乡镇特色商圈,提升乡镇商业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商业特色小镇建设。

(四)根据国务院十二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的工作布署,依据中国城商联社区商业工作委员会发布的《中国社区商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引》和《社区商业中心建设和经营管理规范》,着力构建创新型、全元化、全龄化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包括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生鲜、社区食堂、社区家政、社区自助售货、社区文化、社区健身、社区娱乐;社区保障服务类:社区养老、社区幼儿托管、社区康复、社区教育、社区青少年身心健康服务及社区特殊人群照顾;社会公共服务类:社区环境、社区环保、社区邮政、社区公益、社区卫生、社区政务、社区警务、社区党建等三大类,推动商业与物业、消费与生活、居家与社会等场景融合,实现社区商业业态多元化、对位化、定制化、集聚化、智能化发展,创建我国集社区生活服务、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回归商业本质,以满足消费需求为核心,以服务保障民生为根本。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决策布署,建立健全商业服务业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五)通过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中央网信办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共同持续推进“全国播商兴农富林行动”和“乡村振兴官·乡村助播官”培育工作,组织带领培育培训、规范协调全国网络商业平台、网络直播行业、城镇商业网点宣传推广我国广大乡村的自然资源、生态资源、历史、地理、民族、民俗文化资源、康养旅游资源、教育研学资源、美食资源、特色农林食产品资源等,推动各类型资源的商品属性、服务属性和生态价值属性的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我国乡村产业振兴和乡村人才振兴。

(六)通过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共同推进“CCTV强农品牌计划走进县(区)”工作,推动乡村农林业资源商品化、产业化、市场化进程,实现城乡生产、生活、生态与消费多层次对接,推动农村产业兴旺、农民富裕,适应城镇居民消费升级。

(七)通过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共同成立的“全国农林食产品质量和商业品牌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联席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林食产品质量特征鉴定”工作,制订商品标准;开展“中国农林食产品优良品质排行榜榜单(年度)”发布工作,全面推进我国农林食产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促进消费品提质扩容,建立我国农林食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中国商业品牌目录”、“中国商业地图”编制工作。

(八)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工作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中国乡土特色产业展览交易基地”、“中国乡土特色产品博览会”和“中国绿色产业展览交易基地”、“中国绿色产业博览会”规划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推动“商产农”融合发展园建设工作。

(九)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商贸流通平台,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集聚发展”的决策布署,组建“全国农林资源资产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在山水林田湖草沙海自然资源丰富、农林牧副渔产业特色鲜明的市(县)示范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农商产业对接平台”,推动农林业产权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创新,通过农业农村林业林区资源资产评估和产权集中流转,进而推进资源集约化、规模化、整合化、产业化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有效进入农业产业;通过资产评估促进金融机构开展农业农村林业林区抵押质押融资试点,拓宽农业农村林业林区抵质押物范围,完善订单农业+保险、物流+保理商业模式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林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开展农林产品农林资源收益权信贷服务试点。

(十)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推动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工作要求,通过与中国供销集团供销云仓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建立健全农林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城乡商贸物流体系,构建由生产基地、产地前置仓(田间地头)、产地仓(县域)、城市中心仓(专业市场)到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社区商业网点、电商平台、餐饮(食堂)终端的全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的商贸物流配送体系,帮扶受援地区农林产品对接国务院“832”平台,进入国家政府采购系统。

(十一)建立农林食产品社区直供直播平台。通过由中国城商联社区商业工作委员会创建的中商之星——全国社区商业数字服务平台和直播电商分会、高质量发展研究部、中城商建集团公司联合主办的“兴农富林”线上平台和和线下实体店,面向全国11万小区,近3亿人口,定点、定向、定品、定时、定需推送优质农林食产品;开展“中国乡土乡味进社区工程”,组织实施“圳品”、“杭品”、“兴农富林产品”进社区工作;在农林牧副渔资源丰富地区选择建立种养植(殖)示范基地,在区域中心城市选择设立预制菜中央厨房,在示范社区建立“品质生活食堂”,建立生产基地+中央厨房+社区食堂的供应与服务体系。

 

统筹发展加快推进商业数字化和数字商业化,赋能商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培育商业经济发展新引擎。

(十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布署,促进数字技术向商业服务业各领域广泛深入渗透,充分释放商业数据要素价值、激活商业数据要素潜能,以数据流促进商品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高效贯通和要素合理配置,推进数字技术、商业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融合创新,形成以技术发展促进商业服务业全要素效率提升,以商业服务业领域应用和效益转化带动数字技术进步的新发展模式和路径。

(十三)根据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相关工作部署,依托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社区商业、各类型主题商业地产、商旅文园(景)区、商贸物流基地、大型专业市场、商业服务业产业集聚园区和城市商圈以及县域商业体系等城市(镇)商业体系基础,开展商业服务业数字化服务资源整合集聚、数字化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和应用、实施方案和路径研究与交流以及相关行业团体标准制订等行业公共服务,探索建设商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产品、服务、技术、设备、人才、方案供给资源体,搭建商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平台和共享合作机制。

(十四)开展“全国商业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工程”工作,全面推进各地区特色商业与文化旅游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和开发,推动地方特色商品和服务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发展线上演播、云展览、沉浸式体验等新型商旅文服务;加快智慧社区、智慧商业物业建设,充分依托现有社区商业和物业资源,推动智能化、信息化,实现系统集成、数据要素和业务协同,更好地提供政务、安全、卫生、商超、家政、教育、养老、物业等社区民生领域供需对接与服务;加快推进商品消费、生活服务、社会保障、健康服务、文化教育、休闲旅游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创新发展“云生活”服务,深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8K高清视频等技术的融合,拓展社交、购物、娱乐、展览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生活消费品质升级,指导和组织实体消费商业网点建设数字化消费新场景;加快推进IPV6在智慧商业、智慧服务、农林食产品智慧管理、农商智慧对接、商产智慧融合等领域的应用;依据中国城商联城市商业综合体工作委员会发布的《购物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规范》全国团体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应用与推广工作。

(十五)通过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卫星应用产业协会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共同立项开展“中国商业服务业卫星应用产业发展建设工程”,联合组建“中国城商卫星网”,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商业街区、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社区商业、商业物业、专业市场、公园景区、商贸物流园区、县域商业体系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快卫星和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发展步伐;组织实施“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智慧物业”、“智慧景区”规划和建设工作,完善“互联网+”和“智能+”消费与服务生态体系。

(十六)根据“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据与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机构——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共同成立的“中华中医药商业文化资源资产交易服务平台”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国家中医药产业商业与文化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药商业文化大数据平台建设。

(十七)根据国务院“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试点工程”的工作部署,依据与财政部资产评估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合成立的“全国商业资产评估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与国家级产权交易机构——广州交易所集团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组建“商业数据资产登记评估与交易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商业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定价规则,试点开展商业数据权属认定,规范完善商业数据资产评估服务;提升商业数据交易平台服务质量,建立包括商业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产权交易、金融服务等运营体系;健全商业数据交易平台报价、评价、竞价和定价机制,探索协议转让、挂牌、资产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商业数据交易模式。

 

全面布局商业服务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城市(镇)商业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十八)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国商业服务业绿色低碳行动”,全方位全过程推进我国城市(镇)商业体系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服务、绿色消费,使我国城市(镇)商业体系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市(镇)商业体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探索和实践城市(镇)商业体系碳中和实现路径和实施方法,创新我国城市(镇)商业体系的绿色发展模式。

(十九)通过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国家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机构)建立的工作合作机制,共同建立“全国商业服务业碳中和登记平台”,为全国商业服务业各类型市场主体,针对碳排放数据和碳中和行为,提供登记认定、数据存证、数据追溯验证、数据关联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服务,建立产品级、企业级、活动级、单店级、商场级、购物中心级、专业市场级、商业综合体级、商业街区级、社区级、城市商圈级、产业园区级、旅游景区级等各层次规范的碳排放登记体系。

(二十)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全系统、全领域、全行业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研究和实施方案制订”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由中国城商联城镇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商旅文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旅游商业项目碳中和实施指南》全国团体标准宣贯工作;组织实施步行商业街、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商业物业、社区、商贸物流基地、产业集聚基地等碳中和实施指南和节能低碳规范及绿色经济发展的全国团体标准课题立项、标准研究、起草、制订;加快组建全国商业地产碳中和专家委员会,从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以及技术设备等业务层面,全方位推动绿色循环、节能减碳创新技术在商业地产领域应用与实施。

(二十一)探索建立城市商业服务业与社区碳中和工作支持乡村振兴的工作体系机制。重点培育发展森林碳汇、竹林碳汇、草原碳汇、茶园碳汇、花卉碳汇、果园碳汇、中草药碳汇、农田碳汇、湖泊碳汇和海洋碳汇。通过城市消费与生活碳排放与农林牧副渔业碳汇资源的碳抵消、碳中和体系机制的建立,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二十二)组建“全国城镇商业体系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包括城市商圈、县域商业体系、城乡商贸物流体系、旅游商业体系四大部分),研究和开展我国城镇商业体系建设与管理领域碳交易、碳源碳汇交易、排放权交易、垃圾排放权交易、污染许可证交易、环境使用权交易、低碳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环保技术、环保产品和设备交易与碳普惠制、碳汇保险、碳期货、碳税和绿色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业务工作,为我国城镇商业体系的环境权益交易和金融服务模式的建立健全进行有效的探索和创新。

(二十三)通过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建立的工作合作机制,组织开展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管理员、碳资产管理师、碳交易师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为社会和企业培养高质量碳管理和综合性人才;组织开展包括城市更新和低碳、零碳街区、社区、厂区、园区的规划咨询服务,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节能减排路径、碳排放管理咨询和节能减排解决方案。

 

探索建立城市商业体系改造提升推动城市更新的路径和模式

(二十四)根据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共同开展《全国新型城镇化商业服务业体系建设实施标准》研究与宣贯工作,共同负责国内商业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商贸物流园区、商旅文园(景)区、城市(镇)新区、商业街区、休闲农林业基地、特色小镇等立项、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五)促进城市商圈更新与城市更新相结合,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从粗放型外延式发展转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将建设重点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逐步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重点开展以商业服务业体系转型升级或内容植入为基础的旧街区、旧居住区、旧厂区、古村古镇、旧(废、空)村庄的改造、修缮和利用,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宜商、宜旅、宜文、宜娱、宜体、宜养、宜居、宜学、宜研等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全面推动低空经济商业应用城市运营网点、产业示范园区及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十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工作部署,全面推动城市空中交通、低空物流配送、低空救援、低空商旅文消费等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装备特征的低空经济商业示范应用城市网点的建设。

(二十七)推动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基础支撑体系建设。低空基建重点围绕城市运营中心(网点)飞行服务站、飞行营地、通航机场等物理基础,以及低空智联网、飞行信息系统、无人机反制系统、低空空域管理系统等数字基建为服务基础进行体系化建设。

(二十八)加强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无人机专业职业技能技术学校(培训中心)。重点培养无人机驾驶员、装调检修员、测绘操作员、售后服务和数据处理员、空管签派员等职业技能技术人员。

(二十九)推动低空经济商业应用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与制造、服务、科研、金融等领域高效融合合作新模式建立。

(三十)完善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法规标准体系和安全验证体系建设。通过中国城商联低空经济商业应用工作委员会与中国民航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局空管局、国家低空经济融合创新中心、中国产业基础功能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共同开展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和商业应用一体化推进工作。重点开展《低空经济商业应用中心建设和经营管理规范》全国团体标准研究制定和宣贯实施工作以及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技术与服务、检测与试验等安全验证体系建设。

(三十一)深化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一带一路”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与国际通用航空协会中国委员会建立的工作合作机制合作建立全国各区域性运营总部,共同开展国际低空经济城市商业应用中心、培训中心、研发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企业总部等建设和国际规则与标准制修订。定期发布《中国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蓝皮书》,定期举办“国际低空经济商业应用产业发展峰会”。 

 

加快推进商业服务业人才评价、培养机制和智库建设

(三十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等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等机构合作开展商业服务业类人才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面的工作;重点开展商业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管理与服务、商业资产评估与管理、商业买手、商业策划、商业科技与信息化应用、家政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保健服务、康养服务、生活照料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网络运行管理、网络直播商业管理与服务、自助与智能商业运行管理和儿童商业、养老商业、旅游商业、农村商业以及双碳工作等领域的各类、各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培训、就业安置等工作。

(三十三)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商业服务业管理人才评价办法》、《商业服务业管理人才库建设规范》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订工作,为我国商业服务业管理人员成为职业经理人提供技能认定评价、培养和规范化服务,全面提升我国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商业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行业自律规约及公共信息服务机制

(三十四)根据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作为“全国商业服务业行业自律联盟”主席团单位,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服务;研究制定行业自律规约,规范会员企业生产和经营、服务行为,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作为国务院“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成员单位,重点加强商业服务业行业信息资源调查、研究、收集、分析、整合、服务工作,为国家宏观管理、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持系统保障。

(三十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决策布署,组织开展“商业服务业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机制”课题研究和相关标准制订;组织建立“全国商业服务业公共安全应急响应及民生保障联盟”,组织协调广大会员单位在公共安全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发生期间提供应急物资供应和居民生活用品保障,在日常期间负责应急物资和生活用品储备及供应。 

 

三、标准宣贯

依据中国城商联《社区商业中心建设和经营管理规范》(T/CUCO 1—2018)、《商业街分类指导规范》(T/CUCO 2—2020)、《物业管理城市运营规范》(T/CUCO 3—2021)、《购物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规范》(T/CUCO 4—2021)、《旅游商业项目碳中和实施指南》(T/CUCO 5—2021)、《杭品体系与评价指南》(T/CUCO 6—2022)、《产业社区建设管理指南》(T/CUCO 7—2023)、《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评价规范》(T/CUCO 8—2024)系列团体标准,构建起中国城商联标准制定、课题研究、宣贯实施“三位一体”的标准化工作体系。

 

四、主要部门

秘书处、办公室、会员部、组织人事部、财务部、学术部、编辑部、会展部、信息部、培训部、行业发展部、对外交流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场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委员会,商业服务业人才评价管理委员会,国际商业发展合作委员会,中医药产业发展委员会。

 

五、分支机构

步行商业街工作委员会社区商业工作委员会、地下商业网点工作委员会、商业网点设计分会、城镇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商业与文化金融发展工作委员会、商业地产装饰设计服务工作委员会、商业服务业职业技术工作委员会、商业地产工作委员会、儿童商业工作委员会、商业资产评估工作委员会、城市商业文化创意工作委员会、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商业创新工作委员会、体育商业工作委员会、商业大数据建设工作委员会、服装服饰工作委员会、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人才评价工作委员会(筹)、商业服务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零售商工作委员会(筹)工业基地商业服务业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工作委员会、商业物业发展建设工作委员会、商旅文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自助商业和智能售货工作委员会、商业娱乐工作委员会、乡村资源商业化发展工作委员会、直播电商分会、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城市更新工作委员会、农村商业与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国际商务交流与外语研究分会、

糖酒行业发展管理工作委员会、两岸工商业交流工作委员会、汽车商业服务体系发展管理工作委员会、人参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互联网商业工作委员会、数字经济创新分会、低空经济商业应用工作委员会

 

六、办事机构

浙江办事处广东办事处东北办事处、四川办事处、云南办事处、内蒙古办事处、深圳办事处、山西办事处、陕西办事处、重庆办事处、湖北办事处、河南办事处、上海办事处(筹)

 

七、实体机构

中城商建(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八、领导成员

   长:宣春雷

专职副会长:韩健徽、郭增利、宁江生、董利、徐志刚

 书 长:韩健徽(兼)

 

九、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邮编:100801)

网址:www.chinasl.org

电话:(010)66094508

邮箱:hy_chinasl@163.com

 

 
主办单位: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简称“中国城商联”)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电话:010-66094528(办公室)、010-66094508(会员部)    传真:010-66013032    E-mail:bgs_chinasl@126.com
Copyright © 2010-2011 WLSL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65481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