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商联召开会长办公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和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工作布署
10月15日下午,在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机关局中国城商联总部召开了会长办公会,驻会专职负责人和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宣春雷会长主持。

会议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引领工作和干部队伍全面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蔡奇同志的批示意见及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的具体工作布署。
会议明确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要求全面开展中国城商联系统干部队伍全面管理和日常管理,按照中央社会工作部规定开展干部队伍和业务管理全面清理整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委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对专职负责人(由上级党委审批、经选举产生的会领导)和专职干部(人事、组织、工资、社保在本单位的)以及分支、代表、办事、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主任、常务副主任、秘书长、董事长、总经理)从以往的备案、审核、审批转为全过程、全信息、全覆盖管理,建立健全干部队伍档案审核(包括个人信息、家庭主要成员信息、个人学历信息、个人工作履历信息)、个人征信审查、个人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审查、个人经济活动和财产及收入审查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二、对无档案人员、档案信息与填报信息不符人员、档案内容造假人员立即予以清退并报备上级党委。专职干部任免权由上级党委决定。
三、对专职负责人以各种名义长期不到本职岗位履职的(半年以上,不含病假)立即终止职务、清退。并报备上级党委,专职负责人任免权由上级党委决定。
四、对涉违纪违法犯罪被纪检、公安、司法机关审查、留置、处理、处罚的终止工作,停止待遇,并报备上级党委。
五、专职负责人因私出国实行报备制度(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因公出国实行报批制度(原则上不超过5天,不得转去第三国),党政一把手因公、因私出国均实行报批制度。
六、按照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文件要求,严格管控评比、表彰、示范创建工作开展。
七、按照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文件要求,加强考察、调研、交流、会议管理。
八、按照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文件要求,加强理事会建设工作。依托秘书处设立理事会办公室,为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和理事正常履职提供支持保障。建立理事会办公会制度,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由理事会办公会研究决定。理事会办公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应包括专兼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党组织负责人、监事会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代表,原则上以驻会专职干部为主。
九、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通知,开展年轻干部培养、培训工作,每批派一名后备干部参加指定地点七天脱产培训(30-45岁,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十、加强换届工作管理。严格遵照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国商联党委制定的换届工作审核、审批流程和规定及要求执行。
十一、2025年10月26日前完成相关工作整改方案,2026年2月底前完成全面清理整顿工作。
十二、加强全国团体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加强标准实施、应用推广工作。
参会专职负责人和专职干部均表态要深入贯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干部管理和业务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社工部的重点工作布署,依据中国商联党委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中国城商联系统干部审查、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做好换届筹备工作;同时加强业务创新提升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中国城商联副会长兼秘书长韩健徽,副会长郭增利、宁江生、董利,专职副秘书长宣晓菲、刘伟、赵月莹,财务部主任刘军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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