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商联关于开展“兴农富林·两山献礼” 生态产品与生态区域公用品牌优品征集 选品工作的通知
中国城商联〔2025〕19号
全国生态农林食产品种养植(殖)、生产、加工、品牌企业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供销、粮食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乡村全面振兴规划》提出的“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乡村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打造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多维度全景式展现全国各地“两山”理念20周年生态文明建设的巨大成果,在全国农林食产品质量和商业品牌管理服务中心、全国播商兴农富林行动组委会和各中央主流新闻媒体的支持下,由中国城商联兴农富林工作办公室和“两山回响”绿色产业管理办公室联合开展“兴农富林·两山献礼”生态产品与生态区域公用品牌优品征集选品工作,现将具体规定印发如下:
一、送选单位填写《“兴农富林·两山献礼”优品选品登记表》。
二、送选样品附带企业产品宣传资料(纸质或电子版)。
三、生态有机及功能性食品须提交国际/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书;药食同源类和保健类食品须提交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照、文件、资料等。
四、送选样品初审合格后,如需进行产品质量特征符合性检验认证的,由中国城商联兴农富林工作办公室下达通知,由送选单位同指定服务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检验认证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入选产品可在中国城商联“兴农富林·两山献礼”展销中心展览、展销、交易,并推荐进入中国城商联在政府和机构采购及乡村振兴帮扶平台设立的“兴农富林·两山献礼”专区,进行线上销售。入选和上线产品所属企业须同中国城商联兴农富林工作办公室所属展销中心运营机构签订“管理服务协议”,保证产品质量、价格、供应和售后服务的安全及信用。
六、送选及展示样品规格可为企业原包装或定制包装,每类产品数量为3-5个大包装标准规格;如需送检的产品由中国城商联兴农富林工作办公室下达通知,企业按通知规定向检测机构寄送产品。
七、入选商品须三批次抽检合格或半年以上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的可授权使用“兴农富林”和“两山献礼”商标,并推荐作为“两山献礼”·中国生态农林食产品优良品质排行榜(红榜)上榜产品,由中央主流新闻媒体和行业管理机构予以发布和宣传推广。
八、每批送选商品请按《“兴农富林·两山献礼”选品活动程序》的规定寄送到“兴农富林·两山献礼”优品展销中心。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参与“兴农富林·两山献礼”生态产品与生态区域公用品牌优品征集选品工作,全面推动我国商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兴农富林·两山献礼”优品选品登记表》
附件2:《“兴农富林·两山献礼”选品活动程序》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秘书处
全国农林食产品质量和商业品牌管理服务中心
全国播商兴农富林行动组委会
中国城商联兴农富林工作办公室
“两山回响”绿色产业管理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联系人:马囡囝 18695899999 车晓飞13621628866 陈 甲13511005544
地 址:中国城商联“兴农富林·两山献礼”优品展销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瑞国际B座106)
附件1:
“兴农富林·两山献礼”优品选品登记表
送选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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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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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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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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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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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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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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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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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选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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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平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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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
平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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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选商品类别及相关描述 |
领域 |
商品名称 |
包装规格 |
执行标准 |
原材料种植/养殖基地 |
食品加工(预包装食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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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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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选商品市场销售情况 |
商品名称 |
销售模式 |
市场 零售价 |
出厂价 |
电商 (直播)价 |
年度销售量(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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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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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选商品质量特征描述 |
商品名称 |
种质资源 |
种植/养殖过程(生态、有机) |
生产加工过程(工艺、工法) |
营养价值成分及 含量 |
功能及 功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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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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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选产品评价指标 |
商品名称 |
国内国际认证认可标准 |
地理标志 |
获奖情况(国际、国家、省部级以上) |
其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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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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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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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说明:1.食品加工(预包装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罐头、方便食品、调味品、食糖、酒类、速冻食品、水产制品、预制菜、保健食品、其他食品(如:药食同源类制品、新食品原料、乡土特色产品及林特产品等)。
2.种质资源:指农林食产品的主材(料)的品种、物种特征(质)。如:大米品种为黑龙江产“稻花香4号”,羊肉物种为内蒙古产“苏尼特羊”,酱油主原料大豆品种为吉林产“非转基因大豆”,花椒品种为四川汉源产“大红袍花椒”。
3.地理标志包括四类:(1)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2)生态地标(PEOP)产品; (3)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4)生态食材产品。
4.推荐单位:(1)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省、市、县)商务、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供销、粮食等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国有企业;(2)中国城商联系统各省(市)级办事处、分支(代表)机构、乡村振兴工作站、中城商建集团各省级公司;(3)已获得国标、农标、森标和杭品、圳品认证的产品所属企业出具相关认证证书可免填推荐单位一项。
附件2:
“兴农富林·两山献礼”选品活动程序
一、初次产品送选阶段(4月20日-5月25日)
由全国农林食产品质量和商业品牌管理服务中心、全国播商兴农富林行动组委会、中国城商联兴农富林工作办公室(简称“兴农富林办”)和“两山回响”绿色产业管理办公室(简称“绿色产业办”)、“兴农富林·两山献礼”优品展销中心(简称“展销中心”)、高质量商品发展研究部和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原产地委员会(简称“生态原产地委员会”)、中国农科院老科协农业规划委员会、全国生态食材评定中心及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简称“中检深圳公司”)联合成立“兴农富林·两山献礼”生态产品与生态区域公用品牌优品征集选品工作组(简称“联合工作组”)负责组织相关合作机构、企业、科研院所、地方商务、农业、林业、供销社送选农林牧副渔业类生态农产品(商品),初次送选量为300家企业。
选品依据为中国城商联和中检深圳公司发布的《杭品》《圳品》和《中国生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PEOP)标准。由展销中心和高质量商品发展研究部进行初选,并同企业核准相关产品信息,送选企业需如实填写《“兴农富林·两山献礼”优品选品登记表》,由展销中心做出初评意见。
二、初次评选阶段(5月28日-31日)
由联合工作组共同组织专家评审会。由展销中心汇报初评意见,由专家根据初评意见对产品进行评选。入选产品需要检测认证的,由展销中心通知企业向中检深圳公司寄送检测样品,并签订相关检测协议,检测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由中检深圳公司出具检测评估报告。合格产品进入展销中心展览、销售、推广。由展销中心同相关合作机构及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三、第二次送选阶段(6月1日-25日)
由兴农富林办和展销中心根据初选情况,按类别、产地、品种等提出补充需要,由联合工作组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第二次送选。二次送选企业量为300-500家,程序同上。
四、第二次评审阶段(6月28日-30日)
组织专家评审会对二次送选产品进行评审,程序同上。原则上以500种合格商品为基数,不足部分组织第三次送选。总体送选工作需于7月15日前完成。
五、复评阶段(7月18日-20日)
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前几批入选商品进行复评,最终评审出500类“兴农富林·两山献礼”优选商品。
六、榜单发布阶段(8月10日-20日)
对入选的500类商品作为“全国生态日”期间主题活动予以“两山献礼”·中国生态农林食产品优良品质排行榜(红榜)500佳商业品牌首批榜单发布,隆重推出中国商业品牌500佳企业(农林食类),发布工作由联合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由中央主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
上榜企业和产品由展销中心评选出可授权使用“兴农富林”和“两山献礼”商标的企业和产品,并由展销中心运营机构同企业签订相关合作协议,进入各类专属及特需市场渠道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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