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商联关于同意在浙江省开展“县域 商业体系建设指南”课题研究标准制订 及示范创建工作的批复
浙江办事处:
你办《关于申请在浙江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课题研究标准制订及示范创建工作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浙江省立项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课题研究标准制订和示范创建工作(简称“项目”)。项目由中国城商联负责主管及立项,由中国城镇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你办负责执行。
二、同意在浙江省内选定五个县(区)作为标准重点调研点,研究制订《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全国行业团体标准。由你办牵头组织协调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职能机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成立项目课题组和专家组,按照《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程序、规定开展工作。
三、同意在浙江省内选定十个县(区)作为标准示范创建点。由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商务、文旅、农业、供销、市场监管等)申报,由你办初审并推荐。
四、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的总体要求,通过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标准制订和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进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国内大循环。
五、课题研究、标准制订和示范创建工作中应着重于县域商业设施完善、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农村传统商业网点改造、市场主体培育、农村消费品和服务市场健全、县域商旅文娱体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功能化、体系化建设。
特此批复。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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