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会员注册
加入协会 | 精彩图片 | 专家论坛   
网站首页 协会介绍 加入协会 标准化 行业信息 政策法规 商业网点 商业街区
领导讲话 经验交流 理论研究 分支机构 企业之窗 社区商业 协会公告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领导讲话 > 正文

2007年11月28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7]109号)

作者: 来源:商务部网站 点击率:4959
2007-12-05 09:00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商建字[2007]1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推动各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商务部成立以来,先后会同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会同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78号)。目前,地级以上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加快推进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现决定在全国开展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

 

  一、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内容和程序等应按照《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各县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务必在2008年初启动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这项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

 

  三、县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城乡规划等部门的沟通,组建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班子,形成合力,并争取地方财政部门的经费支持。

 

  四、各省级、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掌握规划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报送工作进度,并在2008年年底前将各县级城市经批准的商业网点规划报商务部备案。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贵阳市专业批发市场规划
社区商业工作委员会
中国步行商业街工作委员会
关于召开“2009中国(成都)商业地产发展高峰论坛
关于组织参加“团体标准化培训班”的通知
城镇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
关于成立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标准化技术委
关于成立产品品质链开发研究中心的通知
关于六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中国城商联小城镇规划
关于六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中国城商联商业创新工
加入协会
协会章程
领导介绍
社团登记证
文件与领导讲话
各地商业规划网点选编
理论研究
经验交流
国外规划及资料
 
主办单位: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简称“中国城商联”)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电话:010-66094563(办公室)、010-66094561(会员部)    传真:010-66013032    E-mail:bgs_chinasl@126.com
Copyright © 2010-2011 WLSL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65481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33